都更以初期的整合變數最大,約需3~5年,待政府審查1.5~2年後,如有住戶不願搬遷,須舉辦2次協調會,加上最後的拆屋.工程期,過程一般長達10年。建議務必參加公廳會觀察.篩選實施者,攸關往後更新單元時,能可進行選配。